貪污 挪用公款35萬元 “報賬員”興義市法院法庭受審
6月24日上午,興義市人民法院舉行第4次“公眾開放日”活動,駐興8家單位270余名干部職工應邀參加,并旁聽了一起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庭審。
學校報賬員貪污、挪用公款受審
被告人朱某,男,現年50歲,漢族,大學專科文化,原興仁市雨樟鎮(zhèn)某小學報賬員、小學老師。
公訴機關指控:1.貪污罪。2014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間,被告人朱某擔任興仁市雨樟鎮(zhèn)某學校報賬員,利用其保管學校公款及負責報賬工作的職務便利,制作虛假采購清單虛報學校營養(yǎng)餐費用和學生生活費共計 10.82867萬元。2.挪用公款罪。2014年9月至2019年9月期間,被告人朱某利用保管學校公款的便利,將其保管在其賬戶中的學校公共資金挪用25.69166萬元用于營利性活動。
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最后陳述階段,法庭將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和量刑情節(jié),擇期宣判此案。
(庭審現場)
一堂真實生動的警示教育課
“我錯了,我的違法犯罪行為把我的人生推向了萬丈深淵,我對不起組織對我多年的培養(yǎng),更對不起父母、妻子和未成年的孩子……”庭審現場,被告人朱某當庭悔罪,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庭審現場)
“被告人朱某從第一次伸手,到越陷越深,看似嘗到了甜頭實則是給自己套上法律的枷鎖失去自由、名譽掃地還連累家人。”庭審中,法庭開展警示教育。“這就是觸碰法律紅線的代價,公款是國家和人民的財產,是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基礎,任何挪用和侵吞行為都是對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嚴重侵害。大家要以此為鑒,無論身處什么職業(yè)、什么崗位,都要堅守住底線,敬畏法律,莫因一時貪念毀掉一生,莫讓私欲蒙蔽雙眼,法律不會放過任何違法行為,唯有廉潔自律才能行穩(wěn)致遠。”
“我們深刻的意識到,法律的紅線不可觸碰。我們當引以為鑒,筑牢思想防線,讓公權力在陽光之下運行。”參加公眾開
放日活動的干部職工紛紛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將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自覺抵制各種誘惑。
(庭審現場)
黔西南州衛(wèi)生健康局、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興義供電局、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黔西南州分行、黔西南州工業(y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天生橋一級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水力發(fā)電廠、天生橋二級水力發(fā)電有限公司、黔西南義龍浦發(fā)村鎮(zhèn)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義市萬峰工業(yè)貿易有限公司等單位干部職工共270余人旁聽庭審,參加此次“公眾開放日”活動。
來源:興義市人民法院
素材:刑事審判庭 文圖:劉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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