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興義一司機小事故逃逸11年終被抓獲
因為發(fā)生交通事故,將車輛做處理后,外逃十年。天網恢恢,疏而不漏,8月30日,筆者從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獲悉,該隊破獲11年前發(fā)生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事故發(fā)生后,當事人不知所蹤
據了解,該事故事發(fā)與2007年,當年的1月28日傍晚19時50分左右,一名男性駕駛貴E131**小型普通客車行經捧乍鎮(zhèn)大坪地時與邢某駕駛的無號牌二輪摩托車相撞,造成邢某受傷及兩車損壞的事故,事發(fā)后該男性駕駛車輛逃離現場。
事故現場,僅遺留下一塊號牌,根據號牌線索,交警對車輛進行追查,發(fā)現該車輛經過多次轉手,由于當時偵察手段落后,最終落入誰的手中已經不能查證。
事發(fā)后幾天,交警忽然接到舉報,稱肇事車輛正在做處理,交警趕到一看,發(fā)現該車輛被要求解體,但老板對車輛的所有人也無從說起。
案件就如同懸案一般,懸在空中沒有結果,也懸在了民警的心里。
峰回路轉,法網恢恢
2018年8月,轉眼案件已經過了11年。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陳建坤、蘭國斌按照大隊領導的部署,對以往未破案件再次進行梳理時發(fā)現該起案件。
經過現在技術手段進行排查,鎖定幾名犯罪嫌疑人。在經過比對,民警發(fā)現興義市豬場坪鄉(xiāng)人廖某某有重大嫌疑。
辦案民警不動聲色的進行深入調查走法,發(fā)現11年前的犯罪嫌疑人正是廖某某。走訪中,有群眾表示,廖某某已經外出十年,剛剛回到興義。
民警遂將其成功抓獲。經初步審訊,嫌疑人對所犯事實供認不諱。
對此,辦案民警告訴筆者,當時廖某某涉及的事故其實并不大,但為了這樣一個事故逃逸,將車輛毀掉并外出十年,最終是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廖某某將面臨從重處罰,得不償失。”
(殷珩騫)
責編: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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