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成鬧糾紛 人民調解矛盾得化解
亮點黔西南訊 近日,黔西南州貞豐縣長田鎮(zhèn)人民調解委員成功調解一起家庭糾紛,余某、潘某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協(xié)議,化干戈為玉帛。
據(jù)了解,長田鎮(zhèn)隴塔村余某和潘某于1992年按農(nóng)村風俗舉行了婚禮,但是,至今一直未補辦結婚證,生育有6個小孩,均屬于女孩,前5個小孩都是在生育后一兩歲就夭折了,目前只乘下最小的一個孩子健康成長,今年已有9歲。在同居的十多年期間,雙方感情一直不好,男方經(jīng)常對女方實施家庭暴力,并且從來不管家人的衣、食、住等日常生活問題,家里的農(nóng)活全部由女方潘某一個人承擔,男方余某在外出務工幾年里從未和妻子(潘某)聯(lián)系,也沒有拿一分錢給妻子(潘某)用,女方(潘某)及家人生活比較困難,5個女兒分別夭折,加上受不了男方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折磨,女方(潘某)決定帶上唯一存活下來的最小一個小孩外出務工謀生,在外母女相依為命,一去就是8年多。
目前,面臨母女倆的最大困難就是女兒上不了戶口,沒有戶口就上不了學,因為男方余某不拿戶口薄給女方潘某,潘某想把自己的戶口分出來和女兒的登記在一起,為分戶口和上戶口的事女方潘某多次和男方余某溝通,但男方余某都不同意拿出原戶口薄來辦理。女方幾去當?shù)嘏沙鏊k理戶口手續(xù)的事,由于手續(xù)不全民警也沒有給其辦理。
長田鎮(zhèn)司法所所長葛穎了解到這個情況后,立即組織鎮(zhèn)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著手調處此事。當天就叫女方潘某和調解人員一起乘車到男方余某居住地了解了實際情況。針對這樁婚姻家庭糾紛,調解人員在理清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后,從《婚姻法》、《贍養(yǎng)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入手,耐心給男方余某說明來意并講明母女目前所面臨的困難,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相關法律解釋和教育,最后男方余某同意把戶口薄交給調解人員為女方潘某辦理相關手續(xù)。
在長田鎮(zhèn)人民調解委員會以及隴塔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共同調解下,經(jīng)當事人余某、潘某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jù)《人民調解委員會相關規(guī)定》的程序,本著平等、互諒互讓的原則,雙方自愿達成一致協(xié)議,解除同居關系和并簽署子女撫養(yǎng)協(xié)議書,接著馬上到派出所寫申請書辦理分戶口和女兒上戶口的手續(xù),在民警的幫助下半個小時后順利辦理。男方余某拿到一個戶口薄,女方潘某和女兒拿到一個戶口薄,女兒在9歲時終于有了戶口,而且戶口本上的名字是8年多未見面的父親給取的名字,雙方的臉上露出了燦爛的笑容。調解員、當事人均在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上簽字。雙方當事人表示將吸取教訓,搞好團結,和睦相處,至此,一起發(fā)生爭議多年的家庭糾紛得到了圓滿化解,有效預防了民事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進一步化解了矛盾糾紛,維護了當?shù)厣鐣姆(wěn)定。(姜仕貴 葛穎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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